各系团总支: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作用,选树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评优共设立“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田强”青年志愿服务队分队”、“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田强’青年志愿服务队分队”等评选表彰项目。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团总支人员配备得力,明确职责,团结协作,分工合作;
2、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注重教育管理,能够结合校团委的总体安排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团内教育和团组织生活的计划,做到团组织生活有记录、有考核、有成效;
4、按时交纳团费,团员证年度注册齐全,团内年度统计数据准确;
5、认真指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配合办好业余党校和团校,申请入党的人数超过60%,团内推优工作规范;
6、认真组织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
7、积极参加上级团委例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积极参加全校性活动,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全校性工作;
9、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深入开展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田强”青年志愿服务队分队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分会有专人负责,人员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合作好;
2、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总结及时;
3、积极做好活动开展的宣传报道工作,活动报道及时;
4、按时参加服务队工作会议,及时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部一班人员配备得力,团结协作,分工合作;
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清气正;
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60%,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4、学生班级团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5、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
6、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达95%。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除要求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所在寝室被评为本年度“文明寝室”;
6、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
(五)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
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
5、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上一年度的团员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
6、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无任何挂科违纪情况。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处分记录;
2、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专业学习上的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4、需为我校“志愿汇”App在册志愿者,且在本学年度中至少参与4次我校志愿服务活动且服务时长在本教学系排名靠前。
二、工作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工作程序
1、五四红旗团总支与优秀“田强”青年志愿服务队分队的评选
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红旗团总支申报表》,并将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优秀“田强”青年志愿服务队分队由各教学系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
2、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各团总支要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并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团支部工作考核的有关办法,采取支部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报校团委审核。
3、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由各系志愿者分会推荐,团总支审核,最后由团总支汇总报学校团委审批。
(二)名额分配
红旗团总支、优秀“田强”青年志愿服务队分队由各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的申报名额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各团总支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三)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四)各团总支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评优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系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将本单位表彰的先进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五)各团总支的申报应于4月23日前将各项评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hbeutctw@qq.com、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
(六)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张,黑白打印或胶印,请勿彩印,提倡节约、环保。